养亲必敬,育恩报偿(作者: 周 波)

养亲必敬,育恩报偿(作者: 周 波)
中华民族文化博大精深,且具有“重人伦”的特征,而伦理文化的核心之一是“家庭孝敬”,尤其是对父母的孝敬。自孔子始,孝德便被当作“仁之本”、“百义孝为先”,成了千百年来人们所奉行的一条道德原则。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唐代孟郊这首《游子吟》,千百年来,不知掀动过多少仁人志士对父母的敬爱、依恋之情。

父母对儿女的深情,曾被誉为“人间第一情”,是无比深厚的。一个人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到长大成人,做父母的不知倾注了多少心血。即使儿女大了,离家独立生活,父母仍放心不下,牵肠挂肚……

父母对儿女的深情,这样无私,这样崇高,那么,作为儿女,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就是每个人做人的起码道德了。在古代,“孝”被视为最高的美德,强调“人之行莫大于孝”,“百善孝为先”,不孝,被认为是大逆不道。

即使到了5G生活的当代,孝也是一种永远不会过时的民族美德。古人把“养亲必敬”做为孝道的一种规定,既要赡养双亲,使父母得以丰衣足食,又要突出“敬”,使父母得以颐养天年。如此,方可以使父母感受到儿女尊敬他们、爱戴他们的真心实意,感受到儿女时刻将他们记挂在心的一片亲情,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老年生活的幸福。

人类社会是一代一代延续相传,每一代人都与前一代人相承相关。没有上一代人对下一代的抚养教育,人类社会的延续就会中断;没有前一代人的努力奋斗,就没有后一代人的幸福。

今天的老年人,过去辛勤劳动了一生,为社会的发展作出了无私奉献。因此,我们今天“养亲必敬”,不仅有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偿,也是对人类历史的尊重,对前人劳动的尊重。

当然,我们提倡养亲必敬、育恩报偿,不是要求晚辈绝对服从长辈。在长辈面前,晚辈完全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父母如有过错,儿女也可以进行规劝。只是在规劝时,要做到言语委婉,态度诚恳,使父母乐于接受。但愿我们共同努力,使养亲必敬、育恩报偿,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名牌效应”,成为家风家教的规范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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