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仅是匕首投枪吗?(徐景洲)

 

 

杂文仅是匕首投枪吗?(徐景洲)

这样的表述见过不止一次了:

    “多么希望杂文绝世,多么渴望社会弊绝风清!那一天,我们失业了,却要手舞足蹈、雀跃欢呼!”(《杂文选刊》百期特辑首页语丝)

    显而易见,这里是把杂文定义为了专门揭露社会弊端,以讽刺批判为已任的一种文体,而作为遴选国内报刊杂文精华的《杂文选刊》也正是以这样的标准尺度来编辑杂志的,所选杂文大都是以“针砭时弊,批评世俗、反思历史”为其主要内容。于是就有了杂文与社会弊论共存亡的立论,于是就有了杂文专事讽刺批判的文体特点。

    但如此过于狭隘地理解杂文的体裁特点,过窄地定义杂文的题材范围,是既不符合杂文的实际,也不利于杂文的发展的。

    杂文作为一种古已有之的文体,它本是以题材宽泛、行文自由为其特点的。以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古代杂文选》为例,讽刺性的固然占有一定的比例,但更多的还是谈人生事理以及生活情趣的一类。当然,杂文发展到鲁迅的手里,或者说杂文到了现代,它的主要的表现形式,或者说它的主要的功用,是匕首是投枪,这是由当时社会的激烈巨变所决定的。但是我们也不可不注意的是,与鲁迅同时代的杂文家们也写了许多有闲的文字,这些同样也是杂文,即使是鲁迅,在他的十六本杂文集里,也随处可见并不是匕首投枪的文字。其实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们说鲁迅的杂文是匕首和投枪,只是就鲁迅杂文的主体而言的,事实在鲁迅的杂文中,也有并非匕首投枪的部分。这类文字,并不鲜见。显而易见,这些文字,也是杂文,随意而写的杂谈,其实也极符合杂文的体裁特征。而且从此也可看出,鲁迅先生对杂文的理解,是较今人更为宽泛,更为科学,也更为符合杂文的体裁特点。把杂文定义为匕首投枪,其实还是受“文学为政治服务”的理论的影响。而过份强调杂文的政论性,也势必淡化了它的艺术性和趣味性,从而消解了它的文学的特质。事实上,正是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现在的许多所谓的杂文,只是新闻言论而已。繁荣的杂文后面,是真正意义的文学性的杂文的冷清。

    应当说,在社会存在着各种弊端,而且这种弊端还很严重的时候,杂文的主要功能是匕首投枪,但也不仅是匕首投枪。而当社会弊绝风清之时,杂文也还会存在的,因为人类只要向前发展发展,总还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人类再大同,也还会有各种各样的思想上的矛盾或困惑。杂文不会因为社会的弊绝风清而消失的。更何况,幽默小品之类的杂文可能在那时更为流行,一如林语堂,梁实秋的休闲小品流行。

    我们的杂文家,不应该像一般人所理解的,是一群愤世不平者,他们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们既担当着除弊的责任,也有着兴利的职责。总之,他们生产着精神的食粮,这食粮的味道绝不仅是辛辣一种,它还有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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