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街亭”与“交学费”(作者: 周 波)

“失街亭”与“交学费”(作者: 周 波)

罗贯中笔下的“失街亭”,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就是玩童也能说一段。重用马谡,丢失街亭,是诸葛亮心头永远的痛。可以想象当时的他何等英明,也有眼力不济的时候,一不留神用错人,险些毁了经国大业。难怪下令将马谡斩首时,诸葛亮恨己不明而大哭不已,事后还奏请“自贬三等”以谢罪。

到了现代,有人尊诸葛亮为师,也有人替其不值。理由是,将“空城计”之功,补“失街亭”之过,诸葛亮大可以心安理得了;再不济,还可以把“用人失误”当作“交学费”,此举可以“三得”:下得台阶,遮得脸面,保得乌纱。

替诸葛亮不值,是庸人自扰;欲师从诸葛亮劝谕天下官:在用人问题上,为官之君务必知错必改,则不免天真。若是出以公心而眼力不济,如诸葛亮之用马谡,倒也罢了;若是夹杂私心去扶植亲信,如一些被判的贪官,那是鸡蛋裂了缝,绿头苍蝇正叮住蛋缝下蛆。就算有诸葛亮的鹅毛扇,人家沆瀣一气,能否轰得动?
现实中干部用人问题上的“失街亭”,屡屡告诫人们:把防止用人失误的希望寄托在各级领导的良心上,终归风险难担;应该用党纪政纪、法纪约束领导者“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谁提拔错了干部,应该负连带责任,而不能以“交学费”代之。这种“学费”,我们党交不起,国家交不起,人民更交不起。

以古鉴今,在用人问题上,还是严守“公生明廉生威”为好。用贤人,国之栋民之福;用错人,国遭殃民遭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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