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证看待“贞观吏治”(作者: 周 波)

辨证看待“贞观吏治”(作者: 周 波)
早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就有很多专家、学者,研究探讨“法治与吏治”的问题,多数文章其引证的材料都以“贞观之治”为范本。

鄙人理解,在中国,吏治虽是古已有之的概念,也是历朝历代都“常抓不懈的工作”,法治却是自古所无,不仅社会没有过法治的状态,即便“法治”的理念也从未有过。诸子百家有一家叫法家,但其所论不过势术权霸,严刑峻法以震慑臣民。

还有的专家、学者认为,“贞观之治”的秘诀,就是“法治与吏治”。“法治”的标志,是“那时候上下都重视修定律令,更重视执行律令”;吏治的表现,则是“尽一切努力选贤任能,广开言路,鼓励直言进谏,所以出了魏征、戴胄那样的忠臣。”看看当今反腐败现实,吏治队伍建设,无论是有章可循,还是有法可依,都还很不完善,唯此,卖官鬻爵层出不穷,良吏与清官难以立足。

其实,细析“贞观之治”,不过是一个开明皇帝的人治而已,虽然有律令、有仁政,“爱民如子”,但那时谁要有“有限政府”、“公民自由”、“权利平等”等法治观念,恐怕要以谋“大逆”来治罪。如果说中国古代有过“太平盛世”还不算全盘夸大,说中国古代有过法治时代,还要值得商榷。

至于贞观时代的吏治,确如上述所言,是“出了魏征、戴胄那样的忠臣”的。可是,这又怎能作为现代政府的官员的标本?人治之下,能让直言进谏、平平安安当忠臣,就算是好皇帝了。

回溯古国的荣光,自然不妨以文景之治、贞观之治,或者康乾盛世开讲,然而,讲法治与现代吏治,还能以这些古董作标本吗?封建法制,最好的不过是“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但更经常的是王子犯法不与民同罪。封建吏治,最好的情况是出几个忠臣,但更经常的是可以尽其对皇上之忠而做不了臣——因犯颜直谏落得杀头的下场。

而今讲中国特色的法治,资本主义的法治固不足效法,“封建盛世王朝”的也不可作标本;讲吏治,西方吏治要多揭其虚伪重重,封建吏治也要辨证借鉴。社会主义的法治与吏治,既然是走中国特色道路,就要干净彻底摆脱“人治”的阴影,多在维护遵循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上下功夫。只有这样,法治吏治才能收获真正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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