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民俗-赡养老人

邳州民俗-赡养老人

第一章第一节:家 庭

六  赡养老人  

家中有老人、主事人、儿孙等成员,家中少了老人或主事人就等于头顶少了半边天,或称没有当家人,如同无头的苍蝇。因此,老人是邳州家庭中的财富和依靠。有老人而要养老,这是家人和儿孙们的责任。分家之后老人的生活是依据老人的身体状况而定,并采取了不同形式,邳州赡养老人有以下几个方面形式:

1 老人单独起灶,承包应有的土地,农忙时儿女帮忙收打,有病另拼钱看病。

2 老人单独起灶,另居小房屋,儿子按月交给钱粮。

3 老人固定在一家吃饭,土地平均分配,其他几个儿子按年交粮钱。

4 老人固定一家吃饭,口粮田交给管吃饭的一家耕种,这个儿子管衣食、护理,其他儿子只管交钱、看病。

5 老人轮流到几个儿子家吃饭,按月“轮饭吃”,由兄弟间议定。

6 老人单独吃饭,不种田地,到外地谋生计生活,余钱交给儿子,作“赡养费”或“饭钱”。

7 老人轮流吃饭,吃了一二年,谁都不管饭吃,只得四处讨饭或暂在闺女家生活。

8 老人夫妻无儿女,分家后另立炉灶,从近支侄辈中“过继”一个侄儿为子,叫“过嗣”,由生父、中人、族长、本人赡养人在场,立“过嗣单”,继承称呼、礼仪、财产,并养老送终。

9 夫妻无子女,分家另立炉灶,承包土地至55—60岁享受“五包”,生活殡葬由村负责。或入镇敬老院生活,或按年领取钱柴独立生活。

10 夫妻无子女,分家另立炉灶,承包土地,后由侄、侄媳领回家赡养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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