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哥说】“小事小议”系列评论⑦:谁“霸占”了小区充电车棚?

各位业主朋友:近期2号楼东侧电动车棚内停放一辆深蓝色踏板电动车,现业主发现电动车头位置玻璃被撞碎,车子停放时间于2025年5月17日之后,目前该车主正在调取监控。为了不影响邻里之间的良好关系,望邻里之间看见该信息相互转告,碰撞该车的肇事者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否则)车主将采取报警形式处理该事件!

这是什么?这是瑞哥所在小区的物业人员,发来的一条信息。初一看,有两点感受:1、撞了别人电动车却一声不吭的业主,不太地道;2、物业还挺负责的,及时代为车主发声,寻求解决之道。但是,细一看,我却有了另外的感受:这个电动车的主人,也有些不地道。

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看啊,根据物业人员发的信息,这辆被撞的电动车5月17日就停到车棚里了。直到6月初才发现,车头被人撞坏了,说明车主长期没使用电动车了。通过物业人员发来的照片可以看到,车身上布满灰尘,也佐证了这一点——这辆电动车在车棚里一直停放了大半个月左右。

但是,这个小区的车棚是干嘛的?这个车棚其实不是用来停车的,而是去年某地那场居民楼电动车引发火灾之后,各地小区紧急扩建的“亡羊补牢”之举,是专门用来给居民电动车充电的专用场所。但很多时候,由于车棚位置有限,充电插口也是“僧多粥少”,导致其他人想充电,可是车棚都被占满了,压根挤不上去,也就充不了电。车棚充不了电,楼上也上不去,结果就自然而然耽误正常出行。

综上所说,这辆被撞电动车长期“霸占”车棚,显然是错误的。有居民说,被撞可能是别人无心之举,但也有可能是有人“看不惯”,故意为之。这两天我又去查看了一下别的小区,尽管充电车棚内停满了电动自行车,但实际正在充电的车辆却并不多。正因为被很多不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甚至是电动三轮车长期占据,导致真正需要充电的居民反而无法正常使用,这种行为无疑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和滥用,这怎么行呢?

其实啊,不仅仅是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被占,新能源充电车位也经常会被燃油车占据。类似现象,国内有一些地方已经陆续出台了相关规定。对占用充电车位,不仅要责令改正,还会依法给予处罚。无论如何,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或电动车充电桩的本意,是为了方便居民安全充电,我们还是要保持自觉性,不要随意占用,而是将有限的资源留给有需要的人。

□张瑞

文章来源:邳州新闻网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