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结婚证书》

作者:周曙明

一张《结婚证书》

酷爱民间收藏的老友瞿汉杰先生来寒舍,送我一册用繁体字书写的《证书》,它类似于现在有关部门印制的“宣传品”折页。其连封面在内有五折6页,宽10厘米,高24厘米,展开总长60厘米。从文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份民国三十年(1941年)的“结婚证书”,系用毛笔在玫红宣纸上写就,字迹工整,笔画老练,每页4行,布局合理,可堪为一册小楷法帖。

翻开这册八十三年前的结婚凭证,仔细阅读具体内容:

证书

夫徐水根年三十三岁正月十五日午时生。江苏省上海县人。

妇周红云年二十八岁十月初六日已时生。江苏省南汇县人。

今由郁坤生、周燮斋二位先生介绍结为夫妇,谨择

民国三十年一月五日,在徐第存德堂

恭行婚礼由郁文哉先生证婚。看此日桃花灼灼,

宜室宜家,卜他年白頭之约尔昌尔炽,爰序颂词永证据。

民国三十年一月五日立结婚证书。

订婚人:徐水根 十(画押)

周红云 十(画押)

主婚人:徐云桥

周燮斋

证婚人:郁文哉 十(画押)

介绍人:郁坤生、周燮斋

行文中可看出,这是新郎徐水根,与新娘周红云乃在“好日”——结婚的当日所立的“婚约”。

一张《结婚证书》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在民国前及民国时,青年男女婚姻都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理念。《结婚证书》是一种礼仪和契约。这“婚约”大小尺寸没定规,但是都用长条形纸,折成五折、七折不等,向右翻页。内容包括:定婚人的姓名、年龄、住地,结婚时间、地点,祝颂语,以及订婚人、主婚人、证婚人、媒人(介绍人)的姓名等等,当事人与证婚人等要在“婚约”上签名,画押(或盖章),以示“结婚”是件极其严肃的“人生大事”,绝非儿戏。大喜之日,除夫妇双方外,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都得一一到场见证。

在闵行区浦江镇苏民村7组,今年97岁的蔡进泉老伯伯说,原先青年结婚,都要请民间的“秀才先生”“教书先生”等识字人来“写纸写笔”立“婚约”。民国政府三十三年(1944)后开始才出现印制的《结婚证书》,但也不是各地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的第二年,即印制了规范的《结婚证书》,凡达到规定年龄,符合结婚条件的青年男女,须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申领《结婚证书》,成为“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

民国时期,一般十七、八岁已到成婚年龄。浦东地区流行娶“大娘子”的习俗。人们认为,年长几岁的媳妇懂事体贴,会帮公婆做事。与“大娘子”相配的是“小官人”。即使实际年龄男大于女,人们仍称男“小官人”,女为“大娘子”。

上述这份《(结婚)证书》显示,新郎官徐水根年33岁,新娘子周红云28岁,这是一对名副其实的“大龄青年”,这在现在一点也不稀罕,可在当时社会堪为不多的“个案”。

一张《结婚证书》

个人简介:
周曙明 1948年生,上海浦东人,民革党员。1970年12月走上教育岗位,从教38年。喜爱写作,出版书籍10余本,发表民间文学、新闻、散文250余万字。中国民俗学会会员、上海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闵行区作家协会会员。浦江镇首届“十大文化人物”、第六届“可爱的闵行人”、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积极贡献奖”、民革中央祖统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市优秀志愿者、上海市“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评估“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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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2条)

  • 听海
    听海 2024-06-04 17:56

    那时,仪式很真。那时,文字很美。那时,爱情很纯赞

    • 苏民
      苏民 2024-06-28 05:13

      @听海记录时代的印记,郑重其事的婚约,一生一世的约束!不像现代某些人婚姻视同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