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随着疫情形势逐步好转
生活逐步进入正常轨道
道路上的车子开始多了起来
按捺不住内心小激动的你
可千万别急着找小伙伴把酒言欢
现在,还不是聚集、聚餐的时候!
为有效遏制酒后驾驶违法行,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邳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多天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更严重的是,有人涉嫌
醉驾!醉驾!醉驾!醉驾!
等待他们的
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下面请随小编一道
来认识一下那些以身试法的人
酒驾会受到哪些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和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处15日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小编提醒广大市民
酒后一定不可以驾车!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这个必须记住,因为忘记的那一次,可能就是最后一次!
疫情警报仍未解除
少出门、少聚会
酒后驾车更不可取!
编辑:翟辛辛 来源:邳州交警
本文源自微信公众号:邳州银杏甲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