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不是老虎(周葆亮)

有人说,要想毁掉一个孩子,就交给他(她)一部手机。一部手机,能不能毁掉一个孩子?我没有考证过,只能是且信且疑吧。我正在敲打文字呢,手机“叮”响了,原来是《读者》上传了微信专栏作者花江的一篇文章,题目是《玩的是手机,失控的是人生》。

不过,在车站候车室里,在公交车上,在人群集中的公共场合,举目望去,用眼角余光一扫,你会发现,眼睛不盯着自己手里的手机的,很少很少。有的甚至一边骑着车子一边看手机,一边走路一边看手机。当然,如此心在手机上闹出的笑话不少,酿成的悲剧时有发生,值得追问,值得反思,值得警醒。

只有拥有手机,不免会玩玩微信。微信算是新生事物。微信又是年轻的“老物件”。微信是什么时候诞生的?我百度一下发现,微信没有准确的生日。只能说,微信是一种崭新的交流方式。有人统计过,超过九亿人使用的手机在应用微信。微信,支持发送语音、视频、图片和文字,可以群聊,灵活、方便、智能,仅消耗少量流量,适合大部分智能手机。

再好的智能手里不会使用,就显得跟傻子似的。

我就是不完全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傻子之一。

后来,我慢慢才弄明白,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初推出的一款快速发送文字和图片,支持多人语音对讲的手机聊天软件。不到十年的时间,微信用户已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吧?

微信公众号,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抓不着,看不见,是一个有文字、图片、语音的“隐身术”把戏,有的明明是男人,起了一个女性的昵称,有的明明是女性,偏偏起一个霸气的大男子汉的昵称,这让我这个在微信群中傻气十足之人难以应对。长此以往,我就对微信细加分类,谨慎对待,免去上当受骗之苦。

具体说来,我把微信分为工作型、交流型、传播型、广告型等多种类型。

工作型微信群,首推苏电作协群。这个群现有群友89位,遍布大江南北,因为是实名制,彼此知根知底,没有胡言乱语,没有相互歧视,没有“打架斗殴”,更没有相互诋毁。个别“青蛙”群友蹦到群里呱呱一叫,群起而攻之,自然就让“呱呱”声销声匿迹了。在群里看到的,偶尔出现一个会议通知,转发个征文启事,交流一下某群友获奖,某某在某纯文学杂志发表了什么作品之类,别无掺杂。

交流型,书香满堂群算是佼佼者。这个群拥有群友500,可谓大群矣。而这个群人多不乱,崇尚艺术交流,乃“开群有益”者也。比如这个群推出的诗配画就很有艺术水准。张文泽绘画,中国作协会员、北京的冷冰作诗的诗配画,很好的诠释了“诗情画意”,值得推崇。这个群推出的诗词、散文、小说等作品,值得一读,耐人玩味。

说道传播型,那就该提到有朋自远方来了。这个群的原创作品不多,只转发群友在纸质等媒体发表的作品,扩大群友的影响力,相互加深印象而已。大运河文化研究公众微信,也是出类拔萃的微信群,值得点赞。

再说广告型。这类微信群多了去了。有的用微信拍卖字画,有的用微信邀请群友帮忙转发信息,还有的干脆来个欺诈行为。说到底,没有一定的辨别能力,难以把握,难以逃脱。记得我刚接触微信时,有一个微信末尾注明希望转发,我不假思索照办了。3分钟后,群主出面批评了“这一类的以后不能转发群里了。”我急忙删除,可惜,超过两分钟就删除不了了。有一位群友攻击我说:“年龄大,脑筋不好使了,微信诈骗你也参与?”看看,惹祸了吧。后来,我对微信就谨小慎微起来,只敢看,不敢动。有的连看也不敢看就匆匆滑过去了。

诚然,微信并不是老虎。即使是老虎,“明知山中有老虎,偏向虎山行”者大有人在,只是我不敢“高抬贵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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