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权”与“一锤定音”(作者:周 波)

“表决权”与“一锤定音”(作者:周 波)
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集体研究的一个关键程序,就是把酝酿成熟的重大问题,提到领导班子中付诸表决,每个班子成员有同等的一票表决权,少数服从多数。

然而,从当下一些现实情况看,“表决权”似乎有些异化,往往成了“一把手”的“一锤定音”。“一把手”在重大决策表决中,对其他成员合乎自己意愿的表决就认同,否则就予以否定。班子成员对此多有抱怨,认为“表决权”不平等。

为何出现如此问题?从根本上讲,还是民主集中制这个刚性问题的执行有偏差,认识有误区。有的班子成员有错觉,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嘛,既然“一把手”有主意,怎能悖其意志?于是在表决时注意与一把手“对表”;有的班子一把手认定,“民主必须集中”,大家的意见总要有自己来“一锤定音”,于是就有意无意的在表决中,把自己的意见(观点)强加于人。

“表决权”与“一锤定音”(作者:周 波)

从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角度看,“表决权”出现问题不容小觑。处理不好,它会助长个人说了算的不良风气。时下困扰、危害我们政治经济生活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少数人滥用职权,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这导致了许多决策失误和严重腐败现象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后果。

实行表决制度,不仅是为了决策更好地集思广益,也是为了在行使权力上互相制约和监督,从而确保决策的正确和防止权力滥用。如果表决只是体现“一把手”的“一锤定音”的意志,无疑是取消了这种制约,还会挫伤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集体负责的极积性。

以制度(法律)制约权力,规范行为,是我们走依法治国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正确执行和完善表决制度,不是一桩无关紧要的小事。依法治国,照章办事,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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