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良心,忠厚做人(作者: 周 波)

培育良心,忠厚做人(作者: 周 波)
作为重要道德范畴的良心,自古以来便受到重视。早在战国时期,孟子就提出“良心”这概念。他讲的良心,指的是“仁义之心”,即待人处事的善良之心。

良心,是个人对自己行为所应负的道德责任的认识和评价,是自己审判自己的法官。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对社会对他人都要履行一定的道德义务,负有一定的道德责任。

一个有着高尚良心的人,不但乐于为尽道德义务吃苦受累,而且,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甘洒一腔热血。1940年5月,在与日寇进行枣宜会战期间,第33集团军总司令张自忠将军,致书一位部属,表示自己已经做好牺牲准备,无论战胜战败,“一定求良心得到安慰”。

张自忠将军以高尚的民族良心,实践了自己为国捐躯的誓愿。美国作家史沫特莱在《中国的战歌》一书中,称赞他为“有良心的将军”。

良心好的人,理所当然的受到人们的赞颂和社会的尊重。平时,我们常能听到这样的话语:“某某真有良心”,这是对一个人人格、品行的综合赞语和评价。

良心,看不见、摸不着,却有着巨大的精神力量。人们在生活中不是经常能够体验到良心的满足和痛苦吗?一个人做了善事,会感到安宁和欣慰;做了坏事,有时尽管无人知晓,但也会感到内疚和不安。

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说过:“良心呀!良心!是你使人天性善良和行为合乎道德。”的确,良心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积极的意识活动,是人们思想情操的重要支柱,对人们的道德生活起着不可替代和不容忽视的作用。

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决定的。我们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才能培育好自己的善良之心,忠厚做人,诚实做事,为民造福。

(3)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