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写作活动呈现人格力量 (作者:周 波)

让写作活动呈现人格力量 (作者:周 波)
写下这个题目,笔者会作些猜想,也许能触发爱好写作朋友的一些回忆。

凡从事文章写作的同仁朋友都知道,开始学习写文章时,并没有学过什么“文章做法”才动手的。等到文章写的有点通顺的时候,也分不清自己写的东西,是记叙文、说明文还是议论文的文体。再后来,自己写的文稿可以由铅字排出来了,这才感觉到,写作活动有一种吸引人的魅力。

其实,大家都知道,写作活动、写作行为,本来就是人类文化或文明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是和写作行为、写作成果分不开的。正如许多行为科学一样,写作活动、写作行为也有其理论依据和实践规律。一篇文章的写作,除了写作者内在指导思想外,还要具备用来表达或反映内容的形式和技巧。往深层一点说,一篇好的文章或作品,有三个要素必不可少:一是作者内在的主观人格力量;二是作者所选取的题材内容;三是作者用来表现题材的技巧和形式。这是任何作者,包括一些名作家都不违背的准则。

在上述三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而且起决定作用的,是第一个要素。但在以往有些讲授写作课或从事文章学研究的领域,多注重题材内容、篇章结构方面,而忽略这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也就是作者的内在人格力量。这实在是一个舍本逐末的一大遗憾。

就我们平时接触到的一些写就的作品来看,一个作家之所以选取某个题材或内容,以及其对所选题材的人物或事物的态度,即颂扬还是批判、肯定还是否定,都与作家(作者)的是非善恶的爱憎分不开的。有俗话说得好,“文学是为人生的”,这也完全有作家的内在人格力量所决定的。如果作为写作主体的作家(作者),平时不注意人格修养和道德锤炼,或是知识平乏,缺少阅历,分不

清是非善恶、美丑标准,对于客观事物与事理的认识,没有一个正确的观点,那么,他写出来的文章以及这文章的社会作用和影响如何?这是所有作家(作者)完全可以设想到的。

文章事业,是人生事业的一部分。但愿写作界的朋友同仁携起手来,在这条道路上艰苦跋涉,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让写作活动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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