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工资应提前发

【早安,邳州】嗨!早上好!今天是9月21日,星期日。

️今天多云有时阴,东北风4级左右,气温15℃到24℃。

️22日多云转阴,东北风4级左右,气温18℃到25℃。

今年最后一个长假即将到来,国庆节、中秋节连放8天假,放假时间为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这些人,可提前发工资

注意了,如果你的公司是每月的1—8日发放工资的,9月底就会发放10月工资!

根据国家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江苏对此也有相关规定,一起来看。

1️⃣遇到法定节假日,单位应该提前发工资吗?

如果发薪日正好在节假日期间,单位则应该提前发放。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没有约定工资支付日期的,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日期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在此之前的工作日提前支付。

2️⃣工资能延迟或者晚发吗?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实际履行劳动义务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确定工资支付周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

(二)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期满后结算并付清;

(三)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其他相类似工资支付形式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完成情况约定;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结算并付清。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预付工资。

来源:江苏新闻

摄影:张强

编辑:程智

设计:陈雪文

文章来源:邳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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