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两张“发票”想起的

作者:周曙明

由两张“发票”想起的

这是南汇县周浦商业站洞天商场开具的两张购物“发票”。其一,日期为1991年1月28日,购货品名为“口琴”,数量6只,单价7.33元,金额43.98元。其二为1991年1月29日,购货品名为“影集”9本,单价6.86元,金额61.74元。它们被夹在我的《语文备课笔记》里,得以保存至今。看到这两张发票,使我想起30多年前的事来。

那时,我在上海县苏民小学任教,任四(1)班语文教师、班主任,兼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我想,作为语文教师,除向学生传授语文基础知识外,还应教会学生写好一手漂亮的汉字,教会学生写一篇思想健康,言之有物,语言流畅,中心突出的文章。作为一个班主任,要爱护每一个学生,培养他们成为多才多艺的人。

1987年我组建了一个“口琴演奏队”。在我班级上乐课时,遴选出6位对乐感、节奏感较强的同学。利用我在三林中学读书时好友李龙汀送给我的国光口琴为“教具”,我给同学们示范吹奏了电影《白毛女》插曲《北风吹》《扎红头绳》,以及《东方红》《打靶归来》等乐曲,孩子们听了我的演奏,对学吹口琴产生了兴趣。于是,我在放学后,到周浦买回了6只口琴,送给孩子们使用。先从持琴方法,口型、音符的点位、吹、吸的发音,呼吸的方法教起,从最简单的“秧歌调调”开始,到《东方红》乐曲,逐渐深入。每天放学后集中训练半小时,每天回家练习半小时。在当年的“六一”儿童节学校庆祝大会上,同学们代表班级上台表演“口琴合奏”,以一曲《打靶归来》,赢得了全校师生热烈的掌声。

1988年初,我又办了一个摄影小组。在当时,照相机是“贵重”物品,不是阿猫阿狗家里都有的物件。可“摄影”必须要有“照相机”。我先了解哪些同学有兴趣参加学习摄影,谁家有相机,哪几个同学能够借到相机。苏家桥镇东街上的赵佳伟爷爷是市科委干部,他家有台海鸥牌双反120照相机;学生火一青的爷爷在南汇县教育局工作,有台203红梅牌折叠式120照相机。其余三位也通过父母向亲戚家借来了照相机。最后组织起了5人摄影兴趣组。其实,我也没有照相机,但对摄影有浓厚的兴趣。曾在师范学习时,靠着同学的相机,学会了摄影。虽然我已工作,有了每月68元的收入,家里要筹备造房子,两个孩子在读书,买照相机还没上议事日程。我厚着脸皮向同学康凤宝借了一台135海燕牌B321相机,摄影兴趣班开始正常活动。我从各个主要部件的名称、功能讲起再,到具体操作快门,镜头、物距、调焦,再到胶卷的脱卸,选景、站位……以及避免宝塔、电杆出现在人物头顶,尤其要避免个人或集体照中出现“瞎眼(闭眼)”的现象。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同学们很快就进入角色。那时没有数子相机,正品胶卷很短很珍贵,彩卷更贵,每卷6×6的只能照12张,6×4.5的也只能照16张;135的相机一卷胶片能照37张左右,但是不管怎么样,摁快门一次,便用去一张底片的胶卷,必须各方面把握好了,才郑重地摁下快门。因此,我乘星期天到市区卖蔬菜的机会,顺便到沿途的照相器材商店,买价钱便宜的处理胶卷,让同学们使用,效果也不错。完全不像现在手机人手一只,甚至一人两机,手机就是相机,毋需胶卷,拍摄后立马可看,不满意可删除重拍。为了鼓励孩子们摄影积极性,1991年初,我给每位摄影组成员送了一本相册,让他们把几年来拍的照片保存着,记录下他们学习摄影的成长历程。有次陈行中心校举办艺术节,摄影小组火一青、吴晓红的摄影作品《天天向上》(两个同学升旗),陈丽萍的《课间十分钟》(丢手绢)作品获得三等奖,作品在辅导区艺术节里展出。

1992年5月的一天,上海县少科站举办的“交通安全”主题的摄影比赛。摄影地点在徐闵线、老沪闵路、颛兴路一带,我带着兴致盎然的同学们,提早赶到颛桥,在路边,让同学们观察马路十字路口人来车往的情况,认识指路牌、指示牌、直行道、转弯道等各种交通标志。结果,同学们的《请走横道线》《人车分流》获得三等奖,其余同学获得“鼓励奖”。就这“鼓励奖”,大大地“鼓励”了同学们学习摄影的积极性。

(1)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