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快维中心跨域协同解纷,护航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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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睢宁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慧子围绕商标侵权认定、赔偿标准等争议焦点,结合《商标法》第六十条,详细阐释“销售者不知侵权且能证明合法来源可免责”条款,引导商户排查经营风险。被告商户当场承认侵权事实并申请调解,原告代理律师亦积极响应。邳州快维中心立足品牌维权需求与商户经营实际,推动双方就赔偿金额、停止侵权等达成一致。最终,涉案商户签署和解协议,承诺立即下架侵权商品并履行赔偿义务。

“确实是我们法律意识淡薄。这次调解给了我们改正机会,以后一定严格审核货源、留存凭证。”一名商户负责人说。

五粮液集团代理律师表示,柔性调解既维护了品牌权益,又为小微商户留出整改空间,平衡了保护力度与市场活力,有助于净化营商环境。

邳州快维中心负责人曹阿芳表示:“此次类案的成功化解是‘府院联动机制的生动实践,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单一司法诉讼向‘司法+行政+调解多元共治转型。接下来,我们将深化跨部门协作,推动保护模式从‘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延伸,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通讯员:王颖翠
编辑:程智
责编:裴培
编审:南冰

文章来源:邳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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