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里人,大多没有赶集的习惯,农贸市场都是常市集。只有农村的集镇,农历每月逢一、三、六、八,或者二、四、七、九,或者三、五、八、十,或者一、四、六、九的日子才有“集”,也就是集镇有人。
赶集的,大多数都是头一天早早约好,三五成群的结伴而行。步行的、骑车的、乘车的都有。遇到才去的打个招呼:“上去啦。”遇到回去的打个招呼:“下去啦。”听起来,感觉蛮有地方特色的。
有些乡镇除了逢集以外,每年的农历新年还有个地方庙会。不少从山东、河南、安徽来的商贩,早早地来到宿迁,报名抽取摊位号。
乡村的集市大都是早集,天刚亮就有不少人占个地方摆摊。多数是卖菜的、卖肉的,也有卖鱼的、卖鸡鸭鹅的、卖猪牛羊的、卖五金百货针头线脑的,有卖粮食的,也有卖特色小吃的。一般是早上六、七点钟上人,十点多钟散集。
小时候赶集,必须前一天就要做好准备,把自己最好的衣服穿上,把零花钱小心翼翼地放在口袋里,以备买自己心爱的小玩具或者小零食。
那时候,各家的自留地种了不少菜。夏收前或秋收后,大人在平板车装上收获的农产品,拉到周边乡镇或者县城去售卖。大白菜卖到一毛钱15斤,一车的菜卖块把钱。来回很辛苦,却舍不得在集上买吃的,从家里带来干粮,二分钱买碗开水,就解决吃饭的问题了。有时卖不掉,再用车子拉回来,甚至把卖不完的菜扔到路边河沟里。
粮行,是买卖粮食的。有专门开行的,就是后来的交易所。开行的负责称重量,也有把粮食拎起来估价的,要收取一定的行佣(即手续费)。有时候家里来客人,没有钱买菜,便搲点粮食装在挎斗里,拿到粮行去卖,然后再买点菜回来招待客人。粮行除了交易粮食,还有猪饲料的买卖,如麦麸子、稻糠、山芋藤等等。这种交易的计量工具是“斗”,按斗计价。
为了烘托集市气氛,逢集时常常有唱大鼓说书的,唱说《岳飞传》《杨家将》之类。唱书的嘴干舌苦,唱到紧要关头,拿签的(替说书人收费)就开始逐人收取费用。没有具体数额要求,多少随便你给,也有蹭听的,时间长了也就习以为常。拿签的有时拿着帽子、有时拿着小盆,一场书收一、两次,集市散集唱书的也就结束了。一些老客意犹未尽,只等下次逢集赶场再续上。

小一点的集市是依村而建,村里的干部参与管理,处理交易纠纷。我们派出所赶集,主要是抓“扒手”。过年过节前后,赶集的人比较多,人头攒动,前呼后拥,也是扒手活动高发期。我们穿上便装,带上手铐,手铐这种警具最能够体现警察身份。开始行动前,首先要观察,看清楚有几个扒手,再他们“伸手”的时候,当场抓获。这样做,打击了现行的违法犯罪,也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龟出一滩,鳖出一段,扒手也就集中在极少数的地方,通过一、两次打击,集市能够平稳大半年。
我曾经在泗洪县曹庙的盛圩街上买过一本关于英语学习方面的书,时至今日仍视为珍宝。如今在自己旅游、出差时,也不忘早起抽空去赶集。去九华山下赶集买蕨菜、去云南通海赶集买菜刀、去安徽六安霍邱赶集买茶叶、去内蒙古阿拉善左旗赶集买沙葱、去山东泰安赶集买槐花蜜,去安徽金寨买金蝉花,去河南温县买铁棍山药,去陕西潼关买石榴。每一次赶集都有满满的收获,尤其是看到集市上琳琅满目、五颜六色的商品,对自己的视觉冲击很大,就感觉没有枉虚此行。
从城市到农村,赶集已成了一种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