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现评选过程让群众参与、推荐结果让群众认可,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江苏省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以及备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至5月25日。
如对公示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25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江苏省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或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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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传真):025-83536307(8:30-18:00)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电话:025-83536205(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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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
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