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重在依法行政 (作者:周 波)

依法行政 - 搜狗百科

说起“依法治国”这概念,如在普通老百姓口中说出,感觉有些大;如在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那说出,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行为准则。

可在现实生活中,或在依法办事的实际操作中差距甚远。在“长官意志”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时候,有些人往往习惯于服从前者。大家熟知的一些年来,冤假错案不断,司法腐败和“依法行政”部门徇私舞弊是逃不了干系的。

鄙人理解,“依法”就是要严格按程序(法律程序)办事,“法治”就是要摒弃传统的“人治”,避免随意性和“长官意志”。

再从法律程序上说,“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行政”,因为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大多需要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机关的施政行为与公民息息相关,直接为公民所感受。因为行政机关能否依法办事,对公民的榜样作用也最强。

基于此,有识之士多少年来,就一直坚持一个观点,“依法治国”的关键是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这对于我国建立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将产生直接而重大的影响。

从实践中看,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也在于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行使的一大特点是首长负责制,是命令与服从。行政方式的这种特殊性,使一些人习惯于按个人意志办事,忽略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因此,确有必要制定有关行政程序的法律(实际上这些年已制定了这方面的很多法规),为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提供法定的基本行为准则,以保证依法行政。行政机关真正依法行政了,“依法治国”才大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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