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律心 造福人民 (作者:周 波)

以公律心 造福人民 (作者:周 波)
在我国历史上,以公律心的人物灿若星河。元代政治家耶律楚材久居相位,是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他为官廉洁,严于律己。有人劝他多提拔几个亲朋好友,他正色回答:对待宗亲应以金帛相助,不能擅自予以职权而违背法律。他当政期间,从未任用过一个私人。

他虽然当了30多年丞相,家中却一向清贫。他死后,安葬在北京玉泉山麓。到了清代,乾隆皇帝考虑到他的历史功绩,下谕修缮其墓,并亲自做了《耶律楚材墓志及序》,供后人景仰。

这一历史故事告诉我们,耶律楚材之所以为历代怀念,其重要原因是他能以公律心。

我国自春秋战国至今,众多志士仁人都以“克己”、“责己”、“律己”、“正己”,做为修身的要义。作为一名政治家,遵循法律,以公律心,非常重要。用人出以公心,不搞团团伙伙,不搞“以我划线”,“以责人之心责己”,这是一位政治家应有的胸怀。

尤其是当出现问题或发生矛盾时,自己要在主观方面多找原因,不要强词夺理,推诿客观,以“一言堂”压制。如果责任在自己,就要勇于承担。

以公律心 造福人民 (作者:周 波)

《史记.循吏列传》记载,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由于听信不实之辞而错杀了人。他把自己拘禁起来,并处自己死刑。晋文公说:“官职有贵有贱,所处的刑罚也有轻有重。下属官吏有罪,不是你的罪过。”李离说:“我担任的官职是长官,并没有让位给下属,我领取的俸禄多,也没跟下属分享利益。现在我误听失察,错杀了人,却把罪过推给下属,我没有听说过这样的道理。”文公说:“你如果认为有罪,岂不是我也有罪了吗?”李离说:“治狱断案有规定:因为失察而误判刑,断案人就要自己受刑;因为失察而错杀了人,断案人就该处以死刑。您认为我能够判决疑案,所以派我担任法官。现在我失察杀人,罪当抵死。”李离竟不肯接受赦令,用剑自杀而死。这个历史故事表现了李离高度的责任心,也体现了李离严于律己的崇高思想境界,虽仅是个法官,但具有政治家的风范,值得人们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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