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义相交,做人原则(作者: 周 波)

以义相交,做人原则(作者: 周 波)
以义相交,就是在人际交往中,以义为友朋,以义而亲近,一如墨子所言:“不义不亲,不义不近。”以义相交、相亲,是中国人民千百年来所恪守的道德规范之一。

人们所熟知的“桃园三结义”的故事,便是以义相交、相亲的典型例证。刘、关、张三个血性男子为了共同的目标结为兄弟,这个“桃园三结义”的故事之所以流传很广、影响很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是“三结义”而不是“三结利”,他们是“以义相交”而不是“以利相亲”,且在之后的相交实践中,是同甘苦、共患难,真正做到了“义”而不“背义”。

中国的传统文化,一贯强调对义的追求和完善。在以义相交、相亲的道德行为中,义是人们引为友朋,互相亲近的基点。如果背离了义,做了不应该做的事,即使是朋友、亲人,关系也会疏远,感情也会冷淡,甚而至于情意断绝,势不两立。

以义相交、相亲的道德原则,在今天仍有着现实意义。当下,为了建设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应该是全体中华儿女最大的义。为了追求和实现这个义,全国人民就要团结一心、共同奋斗,而不能划圈子、搞帮派,“以我划线”,任人唯亲,结党营私。

值得注意的是,眼下有些人因受“看眼色、搞攀附”封建皇权思想的影响,热衷于搞以利相交、相亲,为谋一己之私,到处拉关系、搞攀附交“朋党”。殊不知,以利相交、相亲的人,“所好者利禄也,所贪者货财也……利尽而交疏,则交相贼害(残害)”。以利相交、相亲,到头来坑人害己,是绝对要不得的。

在社会交往中,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坚持以义相交、相亲,不要见利忘义,更不要背信弃义。以义相交、相亲,才能处理好人际关系,进而利己、利人、利国家。以利相交、相亲,是人生旅途上的一条光明大道,让我们沿着这条光明大道,阔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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