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邳州即将进入“交房即拿证”时代……

重磅!

6月起执行!
江苏全面迎来“交房即拿证”!全国唯一!
人才房、农村房等全部覆盖!
看 重  点  :


1、江苏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


2、根据《通知》,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交房(地)即发证”范围;除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外,鼓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联动办理水、电、气、电视、网络等业务。


重磅!邳州即将进入“交房即拿证”时代……

全文如下:
 




3月19日,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将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的不动产登记模式。
江苏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



《通知》提出,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综合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核税缴税、移动服务车、移动办证设备等互联网与智能化技术,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通知》明确,要促进各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便于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不动产登记机构在自然资源部门内部可以获取的、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资料,不应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通知》还强调,在“交房(地)即发证”服务过程中,要加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不动产权利人可自行选择领取纸质证书或是电子证照,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应为其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在联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推动通过查验申请人电子证照办理。

根据《通知》,
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交房(地)即发证”范围;
除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外,鼓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联动办理水、电、气、电视、网络等业务。




何谓“交房(地)即发证”?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局长林颢表示:



 “交地即发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房即发证”则是指: 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有哪些利好?



“交房即交证”要求开发企业严格落实在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办证中的主体责任,破解了项目审批后监管难的问题。群众在收房拿钥匙的同时,马上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有利于解决小孩落户、积分入学等民生问题。

什么时候能实现?


《通知》明确了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根据《通知》要求,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分为“四步走”:


第一步:2020年4月中旬前,各市、县(市、区)制定“交房(地)即发证”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备案;


第二步:2020年4月中旬至5月,各市、县(市、区)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步:2020年6月起,各市、县(市、区)全面启动“交房(地)即发证”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


第四步:2020年12月,各市、县(市、区)对“交房(地)即发证”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省厅对全省各地工作进行评估。


由此可以看出,最早到今年6月,江苏就能出现交房即发证的例子。

买房人应该如何做?


众所周知,买新房后拿房产证,买房人要到相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后再拿证。那么,对于买房人而言,如果想“交房即发证”应该做什么准备工作呢?记者从《通知》中获悉: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根据购房人需求,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申请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当事人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办理相应预告登记。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为业主提供服务,在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协助收集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等相关材料,并严格执行《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自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3、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单位与审核部门应安排好时间节点,提前介入,及时开展测绘、权属调查、成果审核入库等权籍调查工作。

4、税务部门提供网上核税、缴税功能,在登记前依法完税;暂不具备网上核税缴税条件的,税务部门在交房现场提供纳税服务。

5、具备各项条件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活动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购房人申请,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向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6.鼓励在交房即发证的同时,联动提供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7、其它类型房屋的“交房即发证”服务,可参照上述流程合理设置。


另外,根据《通知》,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交房(地)即发证”范围;除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外,鼓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联动办理水、电、气、电视、网络等业务。


编辑:宋恒亚  来源:无线徐州、徐州楼市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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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微信公众号:邳州银杏甲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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