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故事:魏云胜盖屋(作者:王以太)

百姓故事:魏云胜盖屋(作者:王以太)

现在盖屋简单,三间平房,沙子、水泥、砖块一到,几天工夫,齐活。而过去不然,特别在农村,三间土墙屋没有个把两月是弄不好的。拉土垫台子、采石拾硷沟、拉土采墙、顺棒上梁、卡杷善草,合泥泥墙。一路下来,从春天盖到夏天,耗尽了财力、人力,物力。直弄得你精疲力尽。鄙谚云:”与人不睦,劝人盖屋。”道尽了个中原由,而穷人盖屋更是难上加难。魏云胜盖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我的儿时纪忆中,他家是我的近邻,屋搭山、宅邻边,我叫他大哥。他曾有过骄傲的家史,生活富裕、出过革命烈士,但以后却把赖以栖息的旧屋和祖上传下的宅子卖了,跑到南湖的大田里盖了两间屋来遮风蔽雨。我当时年幼不知其所以然,后来才慢慢明白个中的原由。

魏大哥的祖上老家是魏庄,不知哪一代迁居我们庄,估计是为做生意而来,尔后便就地落户。生意主要以杀牛剥羊为主,买卖兴隆,收入颇丰,有钱有势,令人羡慕。但到后来,家道中落,到魏大哥这一代就捉衿见肘了。妻子虽贤孝能干,但得了哮喘病,干活受到影响,孩子又多,三子一女,生活慢慢困顿起来。加之丈夫染上赌博的不良习惯,更是雪上加霜,哪有赌博发财的!习性不改,十赌九输,于是穷困潦倒、债台高筑。解放前夕,又与村里一些恶势力扯上关系,终于戳了个大庇瘘,差点丢了性命。

当时社会混乱,人事复杂。村里形成一个以三报答主的抢窃团伙,而他却成了团伙的”外水”。”外水”是黑话,抢窃时的主要人物叫“内水”,即实际动手者;“外水”则是给”内水”放风、通风报信者。1948年三报答主团伙及两名”外水”,五人持五支枪,抢劫了宝穴县太山乡李小珍公婆家,李小珍是内应。当场打死其公公婆婆2人。李小珍系主犯李保安的胞妹,所以情报准确、抢窃顺利,得了不少财物,他们连夜分脏,魏分得一匹白布。一个月后,另一主犯又在闫集西南湖抢劫山芋时打伤一人。可见其疯狂程度。再说魏云胜虽没动手,但却在外放风,是协从。当时人民政府刚建立,为巩固政权。进行了轰轰烈烈地镇压反革命、清匪反霸运动。在这个运动里,三名团伙主犯悉数被枪决于闫集南湖。本来要押解到本村枪决的,走到闫集时,三犯会意死活不走,于是就地正法。另一名“外水”判刑六个月。魏因胆小临阵害怕,在实施抢劫时,跑到村头路沟里躲了起来,行动结束找不到他了,因此未参加实际“外水”,故未追究刑事责任,有幸躲过一劫。但名声狼籍,必竟与匪作跋扈过嘛。

如此以来,各种打击接踵而至,妻子病、子女多、赌债逼……身无分文的他只好卖地求生。湖里的薄田没人要,也不值钱,无奈只好变卖祖宅还债求生。

卖了祖宅,更是一贫如洗了,家有病恹恹的妻子、嗷嗷待哺的孩子,无处安身的他看不到生活的希望。但天无绝人之路,纯朴的王庄乡风民俗没有抛弃他,乡亲邻人伸出了援手。没有了祖宅祖屋,他便想在南湖靠近村边的一块自家的耕地东头,准备盖两间土房自住。

盖屋?谈何容易!且又身无分文,两手空空,拿什么盖?这不乡亲们出手了,你家送两棵棒,他家给一点草,年轻人拉土垫台,合泥采墙。有的地方把采墙叫”干打垒”,一次采半米多高,隔几天稍干后,再采第二层,一般沿墙采到三层或二层半就行了。在乡亲邻人的邦助下,用自家原宅基地上的树木,加上大家支援的木棒,上了房梁,再用自家收的和别人支援的麦草,苫上了屋顶。其间乡亲爷们自动前来邦工,你合泥、我采墙,你顺棒、我叉梁,无技术的干下手,有技术的上屋卡杷苫草。苫草可是技术活,都由老把式做,先把草个子一个个散开埔好,讲究厚薄均匀,上下得当,从檐口向上一层层苫上去,直到物脊。从外形看整个屋面是一个向下呈45度摆布的倾斜平面整体,没有高洼痕迹,这样下雨顺水快、不漏不腐。没有技术的人是做不好的。

从开工到建成,前后断断续续月余时间,乡亲们都是自愿出工,中午晚上干完活各自回家吃饭,没让主家管过一顿饭,主人过意不去,意欲留饭,大家心知肚明,本身都吃不上,哪有余粮管饭?

同是天下穷苦人,

相逢相知贫助贫。

乡亲邻人齐动手,

茅屋秋风铸爱魂。

小屋建成后成了一道风景,没有院墙,宅前屋后摆布都是农田,孑然孓立于田畦之中,相对村中庄邻,略显寂寞、尴尬甚至凄凉。远远看去,早晚可见魏大哥孤独的身躯和大嫂忙碌的身影。孩子们渐渐长大了,婚丧嫁娶,变化很大;社会不竭进步,生活逐步改善。老公俩先后过世,子女各有所成,除长子返回魏庄老家外,其余均在此安身立命,生活安闲幸福。当年孤独的两间草房,现在早变成一片青砖红瓦的群舎,绿树成阴,鸡鸭鸣鹅,一派兴旺发达景象。村里人口增多,排房外扩,几乎和庄里联到一片了。由于位于村子边缘,又紧靠一口波光粼粼的水塘,空气清新,风景宜人。风水轮流转,现在成了人们羡慕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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