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则鸣,平得于公(作者: 周 波)

不平则鸣,平得于公(作者: 周 波)

“不平则鸣”这成语,有学者研究探讨,说是韩愈说过,“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意思是,大凡物类受到不公平待遇,就要发出不满的声音。该成语即是由韩愈此言简化而来。

人们的情绪变化,与客观环境的影响和外物的作用密切相关。当受到不公平待遇时,情绪的起伏不定就会被激发出来;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程度愈深,这种激发就愈强烈。

中华民族崇尚道义,在人际交往中讲究容谅宽厚,谦和待人;在国家和公众利益面前,人们识大体顾大局,宜忍则忍,该让则让。但是,面对压迫和欺凌,中国人民绝不畏缩,不平则鸣,奋起抗争。

在新中国成立前的漫长岁月里,官逼民反,中国人民反抗统治者剥削压迫的斗争,从来没有停止过。

不平则鸣,明末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针对土地高度集中、赋税沉重的状况,提出了“均田免粮”的口号,要求分给农民土地,减免农民赋税。这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战争,已发展到向封建所有制进行冲击的新水平。

古往今来,许多仁人志士,在百姓遭受苦难的时候,慨然向前,挺身而出,为百姓之不平而鸣。他们不计个人安危为民请命,维护正义,令人钦敬感佩。他们的义举,体现了中华民族高尚的道德风范。

唐代的魏征,多次对唐太宗犯颜直谏,面折廷争,促使其清明政治。明代的海瑞,冒死上疏嘉靖皇帝,指责他昏庸无道,以至官贪吏虐,民不聊生。

不平则鸣,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道德品质,它对人们的道德修养提出了明确要求。它要求人们在“不平则鸣”之际,还要做个“敢鸣者”、“善鸣者”和“公平者”。

不平则鸣,在人际交往中,有助于促进人们做一个说话办事的“公平者”。如若人人都努力坚持公正原则,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实事求是地待事、待人、处世,就会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密切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真正达到“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

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做一个好公民,每个人都“不要破坏天平盘上的平衡”,在平衡中进行道德判断,努力争取做一个说话办事公平、公道、公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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