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红楼梦(徐景洲)

初遇红楼梦(徐景洲)

 1、探寻爱书之谜
        
为什么在没有书读而又不敢读书的年代,十来岁的我,会成为一个书迷?会成为只知玩耍不知向学的街坊调皮孩子中的异类:极度调皮而又极端向学。
        
人最难认识的是自己。人终极的思考便是:我是谁?我为何是我?又为何是这个样子的我?
        
打开记忆闸门,泉涌而出的与书有关的一个个鲜活生猛的细节纷至沓来。飞翔脑际,萦绕于心,不仅仅是一本又一本熟悉的书,更有一位又一位亲切的送书天使。博尔赫斯动情地说过:天堂的模样,应该是一个巨大无朋的图书馆。书籍相伴,书友云集,这就是一个爱书者的人间天堂。
        
很庆幸自小爱书,并爱到天老天荒。
        
探寻爱书之谜,旅程一定很美。


2
、与宝玉同龄读红楼

       
千头万绪乱如麻,正不知从何说起,突然想到小时候听说过的印象深刻到一辈子难忘的一句话:开口不谈《红楼梦》,纵读读书亦枉然。那就先说如何读的《红楼梦》。
       1971
年,初中一年级暑假,虚岁十五,正与贾宝玉出场时年龄相仿。他在这个年龄正式登上人生舞台,我则在这个年龄读到他。只是他已是饱读诗书的京城贵族哥儿,我则是县城里一介读了几本野书的懵懂平民子弟。时空与身份天差地别到两颗星的距离,却因为一部书而有了精神的穿越交集。
      
其实我那时也算正式登上人生舞台一一因为文革耽误了的学校生活,在这一年因免试升初中而重新开始。以前的岁月,大都无人管问,野马似的整天与街道上的孩子狼突豕奔于大街小巷,玩是我们生活的主旋律。好在我偶然遇到几本好书,这才让少年野性中多了点文气,不至于懵懂愚昧而冥顽不化。
        
那是骄阳如火的午间,东邻大英隔着篱笆墙一声大叫:小华!看书吧!
        
看!我也大叫一声,狂奔过去,扒开竹篾子墙缝,把手长长地伸了过去。


3
、篱笆传书

        
一道篱笆墙之隔的东院女孩大英也是我的主要图书供应者。她与我小学同班且同龄,只是月份比我稍长,个头比我稍高。在学校我们来往并不多,因为我坐最前排,她坐最后排,再者,校园里男女同学界线划得都很清,只有少数所谓的‘‘女人迷’’才会和女同学打打闹闹,他们倒是与脂粉堆里混生活的贾宝玉有几分神似。而我在学校里属道貌岸然派,只有放了学,回到家里,才会与邻里女孩打成一片,闹个天翻地覆。
        
虽然我和大英上初中后就不在一班了,但六年小学同窗情外加两小无猜发小情依然如故,她还是隔三差五送书给我看。她的父亲是工商局长,母亲是本地人,来往亲朋多,县图书馆馆长张姨也是她家常客,所以她的书源极为丰富。好多年来,书如汨汨不竭小溪,从我们两家之间的篱笆墙缝间流来流去。后来拆了篱笆墙建砖墙,就站在小板凳上,从墙头顶上传书,有时也会去对方家里一起看书。有鉴于此,我与她一起玩耍,从不敢吵骂,怕她断了我的书路。
       
这不,她又要拿书给我看了!
       
当我嗷嗷待哺般把手从篱笆墙缝间伸过去索书时,她却卖起了关子,说这书是禁书,不知该不该给我看,又说我可能看不懂,还怕我看了外传惹出麻烦来。
       
她越如此说,我越想要看。于是难免不来一番口舌之争。在我反复保证绝不告诉别人后,才将书递到我的手里。这情形倒与我后来读到的宝黛看西厢一节多少有些相似。可见经典名著的精彩情节具有穿越时空的普遍性,否则也不会引得当代无数读者共鸣。又想到那时我们街坊四邻中,女孩子特别多,整天大家一起家里家外厮混,情形也有几分类似大观园。有人说《红楼梦》是一部青春美的赞歌,我想把它说成是一部天真烂漫的少年狂欢派又何妨?

 

4、传书有道

        
厚厚一本书终于拿到手,很旧,少头没尾,书角还卷着,不知多少人传看过。这样的破书,一般都是好书,也是那个物质与精神生活双重匮乏年代的特产,而且也是‘‘书非借不能读也’’的最好验证,更是那个史上人与人相处最为和谐单纯年代的象征。还令人感叹不已的是,那年代无论物质还是精神产品,都会被利用到极限。
        
但当这本书攥在手中时,我还是忍不住说:什么好书啊!破得像烂煎饼!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看到的最破烂的一本书。按理,这样的书本该人人珍惜,能破损到这种程度,只能说传看的人太多太多了!
        
什么好书?这是红楼梦!是我舅刚拿给我的。只让我看几天,他就要来拿走!你给我小心,破一点,我敲破你脑袋瓜!
       
言外之意,她自己都还没来得及看,就先让我先看了。她舅是公社宣传队员,现在的说法应该叫文青,吹奏弹拉无所不精,琴棋书画样样喜欢。后来成为县里文艺圈大腕,阴差阳错,也成了我的交往颇深的文友。我有几次想问问那本红楼梦的来龙去脉,却始终没能开口。
        
见她舍己忘我,对我如此器重,感动之后是得意,一得意,就夸下海口:那我保证三天看完还你!保证一个字不少还给你,说话不算数是小狗。
        
信誓旦旦之后,我又跑回自己的小南屋,从铺底下抽出一本才从西邻泉哥家借来的看了一半的小说《踏平东海万顷浪》给她,豪情万丈地说:你什么时候看完什么时候还我!这书可好看了,保险你得看两遍!
        
那是一本写解放战争的小说,主角女扮男装参了军,很传奇,又很浪漫,小说还改编成电影,名字可能叫《战火中的青春》。关于这部小说的独特的阅读体验,以后还会谈到,我还准备到孔夫子网上买这小说的旧版,来一个阔别48年书友喜相逢:这其实也是我买书的一个特别理由。这里还要强调一下的是,把别人借给我看的书,再转借给别人,以此换来别人的书,再转借给第一个借书的别人,我们称这种借书方式叫传书,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最常规的读书方式。一本书就这样传来传去传丢了,也没人在意,因为你通过一本书获得了几本甚至十几本的书来读,多大的便宜啊!正是这种以书换书的交流方式,让我在少年时代有了大量阅读的可能,并能成为一个小有名气的少年书迷。

 

5、弄巧成拙

        
大英意外得到这本封面上画着战士端枪冲锋英姿的小说,喜欢得眼睛发亮脸发红。我们那时最喜欢读的都是战斗故事,最崇拜的都是战斗英雄。何况这本书完好无缺,是九成新书,不知泉哥如何搞到手的。我想这应该和他的职业有关。他是我们县城唯一一家理发店的理发员,有机会接触到县城里各色人等,而他又能说会道爱看书,长相英俊,很得人缘。那时理发要排长队,常有人带书看打发时间,酷爱读书的泉哥顺手牵羊太容易了,他利用理发优势一定结识不少书友。想到这里,我才突然搞明白他从来不买书,家里却不断有书看的原因。
       
就像泉哥把这本新书给我看,证明他对我很看重一样,我把这书转借给大英看,说明对她也很看重。要知道泉哥借这书给我看时,千叮万嘱不得转借他人,一旦传丢,麻烦就大了!如今我背弃承诺,可是要冒很大风险的,这风险就是泉哥以后少借甚至不再借我书看。
       
但大英把书翻了翻,转瞬之间又不高兴了:你有好书不先给我看!我要是不给你这书,你还藏着暪着我!哼!小气鬼!这书我不看了!说着,她还拿腔作势把书塞进篱笆夹缝里,声言要把刚到我手的《红楼梦》要回去。
        
真是弄巧成拙!好事似乎不妙,难道天上刚掉下的馅饼,转眼之间又要掉回去!


6
、撒谎到底

       
见大英嫌我有好书不给她看好像真生了气,急忙辩解:这小说我是上午才从泉哥那拿来啊!
      
她不依不饶,似乎受了天大委屈:不信,刚拿来你怎么知道这书很好看?
       
她这一问,我倒吱唔起来,因为撒谎脸上发热涨红,好在天太热,看起来应该像是中午的毒太阳晒的。
      
其实这书已在我手上十多天了,我都在看第二遍了。我那时完全沉浸在小说的情境中不能自拔,至今还记得小说写部队行军打仗到海南岛,主人公高山夜不能寐写日记,她抬头看蓝蓝夜空上,悬挂着一轮橘黄色的上弦月,真是美极了,至今让我萦绕脑际,那该是一种孤独的美感。我很担心主人公的命运,因为身为指导员的她爱上连长,却有碍于女扮男装的身份不敢表白,于是在日记本上给营长写信,好像她第二天就要调离这个部队,我跟着也伤感起来。我想,我的多愁善感禀性的形成,应该与这样的阅读体验有很大关系。有位作家说的好:读什么样的书,做什么样的人。
        
大我十岁的泉哥还专门跟我讨论过书里的内容。他认为这书写的并不好,前后两部分完全分家,几乎没什么联系,上下半部各有一个主人公。就凭这一句,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其实他只是个没上过几天学的理发匠,就因为爱读书,人见人夸的聪明,还当上了县城所在地的运河镇红卫兵司令!我与他发生过许多与书有关的传奇故事,他才是我的最大书源,以后我会重点谈到他。他的人生传奇经历,验证了我喜欢的一句名言:书能改变人生。所以,时隔几十年之后,我再见到他时,他已年过七旬,看起来也就六十出头,竟然当上了市盆景协会会长!这话题且打住。
        
面对大英咄咄逼人的追问,我片刻紧张之后,反而坦然淡定,决心将撒谎进行到底。


7
、弄巧成拙

        
大英意外得到这本封面上画着战士端枪冲锋英姿的小说,喜欢得眼睛发亮脸发红。我们那时最喜欢读的都是战斗故事,最崇拜的都是战斗英雄。何况这本书完好无缺,是九成新书,不知泉哥如何搞到手的。我想这应该和他的职业有关。他是我们县城唯一一家理发店的理发员,有机会接触到县城里各色人等,而他又能说会道爱看书,长相英俊,很得人缘。那时理发要排长队,常有人带书看打发时间,酷爱读书的泉哥顺手牵羊太容易了,他利用理发优势一定结识不少书友。想到这里,我才突然搞明白他从来不买书,家里却不断有书看的原因。
       
就像泉哥把这本新书给我看,证明他对我很看重一样,我把这书转借给大英看,说明对她也很看重。要知道泉哥借这书给我看时,千叮万嘱不得转借他人,一旦传丢,麻烦就大了!如今我背弃承诺,可是要冒很大风险的,这风险就是泉哥以后少借甚至不再借我书看。
       
但大英把书翻了翻,转瞬之间又不高兴了:你有好书不先给我看!我要是不给你这书,你还藏着暪着我!哼!小气鬼!这书我不看了!说着,她还拿腔作势把书塞进篱笆夹缝里,声言要把刚到我手的《红楼梦》要回去。
        
真是弄巧成拙!好事似乎不妙,难道天上刚掉下的馅饼,转眼之间又要掉回去!

 

8、红楼滋味

     
炎炎夏日的闷热中午,我却关起门来躺到床上摇着蒲扇读红楼,是‘‘大雪拥被读禁书’’的相反意境。有邻家少年喊游泳摸鱼,有邻家女孩喊爬树打枣,一概拒绝。
      ‘‘
华哥你闷在屋里焐盐豆啊!’’气得他们在窗外大喊大叫,我自稳如泰山崑然不动。那时因为读了许多书,总觉得比他们更成熟更懂事,整日嬉戏打闹的少年时代应该离我远去,我不应贪玩,应该贪书。
        
大英的《红楼梦》第一册像烂煎饼,不知被多少人看过,脏旧不说,前后还缺页,页面大都卷了起来,还是竖排繁体。这对于刚上初中一年级一个学期的我来说,阅读是大挑战。一直感到奇怪的是,从未学过繁体字,而且刚上小学四年级就开始文化大革命,没有正经上过几天学的我,竟能看懂繁体字小说!想来应是简体字与繁体字形神兼似的缘故,上下文顺着读,再加猜想,大半可懂,久而久之,无师自通。那年月,语文能学得好,大都是读杂书读来的,语文课本上都是时政文章,很难学到真正的语文知识。所以,繁体竖排,生字满篇、内容复杂的红楼梦只能读得似懂非懂,却也读得津津有味。
         
努力回忆当年的阅读记忆,有四个情节记忆最深:一是开头癞头和尚与石头说话,想他满头秃疮样子真可笑。二是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的奇幻,金陵十二钗题诗可能是我最早接触到的古体诗,晦涩难懂却又十分吸睛烧脑而爱不释手。三是宝玉醒来后被袭人摸到裤子湿了,后来还效警幻之事,读来怪怪,不久后买到一本《青春期卫生》的小册子,才明白这十四岁少年所为何事。四是大观园结诗社,凤姐先作诗:一夜北风紧,开门雪尚飘。只这两句看得懂,顺带将所有对诗全抄在小本子上,但几十年后记得的却只有明白如话像打油诗的这两句。挺厚一本书,为何只记这四点?值得深究。
         
两天后,书还没看完,大英便急急跑来要书了,说是她舅专门来拿书,正在家里等着。我只好把书拿出,将没看完的几十页快翻一遍交给她,而我的那本《战火中的青春》因为借给她舅看,竟一个月后才还我,书皮也撕破了。泉哥因此把我狠训一顿,还怪我为什么不把《红楼梦》拿给他瞅两眼。

 

9、问题少年

     
除了泉哥,大英借给我看的书最多,还有《新建设》《人民画报》等杂志,都盖着邳县文化馆图书室的藏书印,那是从她管图书的张姨那儿拿来的。但印象最为深刻,甚至如今还能回想起来的,却似乎只是那本破损不堪的《红楼梦》,我现在闭上眼睛,脑海中还会清晰浮现出那本书的模样,还有大英向我要回书时挥着额头汗水的急切神情一一那天中午真热!
       
这样的忘性,似乎有点对不住大英慷慨借书的热情。我再绞尽脑汁纵深穿越时光隧道,终于又想到一本名为《平格尔奇遇》的外国科幻小说。这并不是我第一次接触科幻小说,之前在铁路小学读书的同龄同年级发小建设曾借给我看过《下次开船港》与《大鲸牧场》,但这却是我第一次读外国小说。关于这本书的阅读经历后面再谈,这里思考的是阅读《红楼梦》给少年身心成长带来的诸多影响。
        
就其主人公来说,《红楼梦》应是一部少年文学,一部少年成长文学,一部青春期启蒙书。宝玉若放到一般家庭,就是一个娇生惯养,绝顶聪明,厌学逃学,调皮捣蛋的早熟少年。退学当作家的韩寒算是极端案例。回想一下,从小学到中学,哪个班里没有几个宝玉似的人物?而以现在的观点,宝玉当属于问题少年。但宝玉的问题与现在的所谓问题少年又有本质区别,宝玉的问题更多是社会制度的问题造成的,所以宝玉若活在当下,又可能是早慧的优异生,十五岁时不是去上家学,而是名牌大学。

 

10.、红楼余思


       
从整体内容上看,红楼梦无疑是一部成人小说,而且也有许多儿童不宜的内容。那么少年时代可以不可以读红楼梦,最早几岁可以阅读呢?
       
我见到的最早阅读记录,是一位高考文科状元四岁半阅读红楼梦,两岁半已经阅读小人书。这看起来不可思议,实际却可行。节选一些浅白而优美的片断用于早教应该是很有益处的。以我的十四岁阅读红楼梦的体验来看,至少提前到七八岁阅读也是没有问题的,十岁时我已经能读《水浒》了,七八岁时已经热读小人书与《少年文艺》杂志了。如果家里有很多书,五六岁阅读名著并产生兴趣也不难,现代文学史上出身于书香门第的许多大文豪都是从这个年龄段开启一生的阅读之路的。我在女儿两三岁时教她识字,开端良好,可惜没有坚持。现在当了外公带外孙女,有了机会就要把当年没有坚持的坚持下去。人生有许多遗憾,却有两次补偿机会。
       
对于我来说,少年阅读红楼梦的影响是多面而深远的,直到现在,我还能回味到当年初读时的许多新鲜滋味。从生活视野来讲,打开了一个神奇的广深的无限丰富的人生世界。从知识视野来说,半文半白的文字与旧体诗词的美妙,以及大量陌生的词汇,刺激了一个少年文学梦想的萌生,培养了阅读古典文学的浓厚兴趣,还有潜移默化的传统文化熏陶。
        
在读红楼梦之前,我就已经知道它是一部非常了不得的小说了。印象最深的是大约1970年前后,在县邮政局门口看大字报,写有毛主席让许世友将军读红楼梦的内容。但这书当时却少有人读,也很难见到,而少年的我却已读过,平添了一种所谓读书人的文化优越自豪感。1978年刚上大学后,就托人在县新华书店买到一部红楼梦,书上写满心得。后来第一册为别人借去未还,一年前在孔夫子旧书网上又买了相同版本的一套留作纪念。
       
红楼梦是让人一见钟情而又可以终生厮守的美书,犹如林黛玉于贾宝玉。几十年来一直在读她,不仅买了大量红学书,还发表了很多篇红学研究文章,更没想到,成为老北漂一族后会痴迷更深,红楼梦脂本影印本几乎买齐,红学书在床上垒起一道书墙。而这一切,则源自于半个世纪前的那一次囫囵吞枣的初读红楼。屈指一算,红龄已是48年!没有一部书能像红楼梦一样让人终生着迷。
        
红楼梦应该早读,值得反复读,必须深读!
        
红楼梦是中国传统文化与文学的最高峰,值得一生攀爬!

 

11、诗心红楼

     
待要结束少年时代阅读红楼梦的回忆文字时,脑海里反而涌现出更多当年那个苦热夏日里的鲜活读书场景与感受。文化的影响力,读书的力量,可以渗透到人的精神骨髓与血液里,根深蒂固于人的潜意识中,特别是对少年成长的深远影响,至关重要性不亚于生命基因一一读书是最能够改变一个人的生命遗传基因的,它所产生的突变,甚至可以脱胎换骨。
        
试想,如果我从四五岁开始阅读,人生又会如何?如果我从七八岁开始接触名著又会如何?我们生活在家庭与社会都不倡导读书,也很难寻到书读的年代,真是别无选择的悲哀,那些出生于书香门第家庭的孩子是多么幸福。庆幸的是,今天是个提倡读书并且可以任意读书的时代,孩子们要珍惜,家长们要抓住,而像我们这些曾患过读书饥渇症的过来人,则应尽情圆梦!
    
又想到坐在南墙窗口下木凳子上手捧红楼梦的少年之我,在屋内闷热与南风燥热的夹击下读一夜北风紧,开门雪尚飘,还把它抄在小本子上,反复吟诵。这可能是我记忆中第一次读古诗。想象展开了翅膀,仿佛漫天雪花在飘,一股股寒气阵阵涌来,皮肤上都有了泠泠的冷意,又联想到我严冬里开门见雪大叫太冷的生活经历,后来明白这叫诗中有画,情景交融。浅白的诗句却能以音乐的韵律节奏与感同身受的意境之美直达心灵深处,而成为永久的一份诗心滋养,真令人惊叹文字的神奇魔力之大。
     
读诗时的想象与联想,是审美的最基本能力,读书则是培养这能力的最佳途径。读红楼梦,对于我来说,就是一次效果极佳的审美能力启蒙教育,也可以说是我真正的自觉的审美教育的开始。想想吧,那可是1971年啊!那是一个禁美忌美惧美少美的年代,那是一个色彩单一单调枯燥乏味的时代,那也是一个无书可读、有书也不敢读的年代。在这样的时代能读到中国最美最伟大的书《红楼梦》,不啻拨开乌云见太阳,冰雪融化,面向大海,春暖花开。
        
我的少年红楼之旅只有不到三天时间的短暂,然而却伏墨一生而如草蛇灰线、隔云断山般持续到如今,始终葆有一颗诗心,读书的人生真是太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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